全民普選,由人民選出代表大家的「首領」,集合民意搞好香港,這真是一個很好的結局,可喜可賀,可喜可賀!就如王子與公主一定會幸福地生活一樣,沒有人想到王子和公主將來會是個「佬」是個「奶」,若不好好保護那個理想國度,王子公主也會走上悲劇之路,這是很多人看不到的可能性。
支持民主,但對於全面普選,卻覺得香港未成氣候去做。要香港與全面普選走在一起,就如童話中要王子對公主一見鐘情一樣。首先公主要夠驚艷,王子才會看得上眼;要維持,公主要有智慧而且懂得保養,否則變質的公主也只會配得上變質的假王子,美夢不成真。問題是,香港已經是一個變了質的公主,但仍要追求完美的王子,用現代標準來說,一個港女要一個高帥富去愛上她,而且還要是真愛。不是沒可能,而是長久嗎?容易嗎?
1。香港人,尤為年輕一輩,太易被扇動和利用。
民主民主,由人民作主導去選出行政長官,大家必會想選出能幹又愛港(愛國?)的人。但要動容到人民去投票,現今社會靠的不是平日的勸政愛民,而是靠靠山和金錢。金錢不一定用在賄選上,而用在宣傳、活動、「幫助弱勢」上已足夠。見報率多少,宣傳力多少,直接影響到選民的取向。因為沒有人會願意選一個默默無名的行政長官。進而推想,選出一個有錢有勢,會承諾但不會實務的行政長官是很合理的,除非如日本那樣,選錯了,下台,有時間去浪費(大前提是日本人人民質素可浪費時間另選總統,但香港人太易混亂,不可亂叫一個剛上任的人下台,否則只有政治爭鬥,根本選不出好特首。)
其次,香港人亦太利益行頭,太易被洗腦,對於選舉總是以為很有理智,其實是被傳媒玩弄到不懂冷靜思考。一點風吹草動就一大堆陰謀主義。但你要知道,陰謀論的背後隱含著另一陰謀。警察假扮示威者衝擊立法會,跟示威者假份警察去假扮示威者衝擊立法會是可通的。對事不對人,首先講行為行動,再講理據,但香港人習慣性把傳媒的「有目擊者指出」、「有人透露」、「相信是」、「應該是」、「可能」、「我認為」等等,當成是事實。這樣一個不懂思考的社會風氣,全民普選出來的特首是假像特首,不見得是好。
2。傳媒當道。
以前看報章是看新聞,現在看報章,不是甚麼報章,都只是看故事而已。你相信神話故事嗎?信則有,不信則無,就是看報導的悲哀。以前看報章是愈看愈真實,現在卻是愈看愈糢糊。若果真全民普選,我怕也只是選出一個會討好傳媒的行政長官。這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要麼特首被傳媒控制,要麼傳媒被特首控制。亦即是,要麼傳媒統治香港,要麼特首利用傳媒來統治香港,兩者同時表示,一個正直報導新聞的時代不再,慢慢的,香港新聞質素會比現在更更差。新聞自由,偽新聞自由,真正的新聞,你們要哪個?
由於修讀的科目關係,認識一點傳媒,基於安全理由,不便透露其身分。「根本不能寫自己想寫的事,因為上層的利益關係,也不能寫事實。最後是,上司需要甚麼,我們就要寫甚麼。......有同事,算得上是美女,寫了一點「不可寫」的事而被毀容,所以,我也不想再待了。......其實只要有錢有工,有誰想失業?再差的工亦會有人去做,所以仍有這麼多記者,正如有這麼多警察。」
3。人民質素。
香港重視的言論自由不是被內地打破,而是被香港人自己打破。由於香港人只著重自身的言論自由,忘記了一個真正有言論自由的地方,是有著各方的意見和自的取向。但何時起,支持689的人不敢說話?反對佔中的人也不敢言?社會風氣是惡人當道,夠惡才有言論自由,弄得一些群體只好敢怒不敢言,害怕說了反調會被人歧視被人起底。我個人是對689無意見,但對比曾生,我更支持689,我說出來,恐怕又有一班「知識份子」說我的文章有陰謀,算了,但我有真正支持689的朋友說:「其實我只敢向你說我支持689,因為我怕跟別人說會被人打。」其實,就算你跟我說你很討厭689,我也沒有所謂,因為你的意見和看法是你自家的事,我沒有控制你言論的權利。但相反,很多人就是受了各方渲染,把事情看得非黑即白,看得自己是白,別人一定是黑,一定要別人聽取自己意見不可。於是香港人近來都不懂溝道,只會罵戰和攻擊。太盲目的人會選出甚麼特首?我引頸以待。
普選是要一步步實行,一下子就嚷著全民普選,正如一個不懂自我增值,正年華逝去的女人發著不切實際的夢去爭取完美的王子,最後把王子打挎的,正是這個女人。香港人,你們尚且明白一個嬰兒不能未行就去參與奧運賽跑,向且明白要好好教育一個小孩必由身教做起,修身然後齊家治國(港),連身正敗壞中都不知,如果靠此殘缺的身去治港?連第一步也不走,又何來你們想要的第十步?坐著搞政治暴力的人,你們真心為港,還是在無意中搞亂了香港?走一步,修修身,再走多步,有何難?
重點:全民普選,咪又係政治把戲!咪玩野啦!真正港人治港?以而情況,恐怕俾十年你都做唔到,就算有全民普選,咪又係上層玩弄人民手段。香港人,醒下啦!
2014年6月20日 星期五
2014年6月17日 星期二
我就是壞人系列--看不過眼的閃光
話說,一直討厭看到為數不少的「有些人」在facebook、instagram等地經常性地大曬幸福,大講對方是如何的愛自己,自己又為對方付出了多少,一份二份大禮發佈再發佈。
的確,你可以說:別人的幸福,你看不過眼?與其去責難人,不如管好你自己的愛情!
當然,這樣說也沒錯,但愛情方面,我不需「管」好自己和對方,其重點在於,若那些情侶是幸福的,當然會高興會祝福,但現實是,所認識的那些情侶,在真實現實確實的生活中,卻是相處得差,離離合合,會常跟朋友訴苦;有些甚至雙方都是「玩家」,你有你的「兵仔」,我有我的「囡囡」,當他們口中說著愛得多深時,那些深度,其實是平均分給外的第三四五六......者。
有些人,或是不認識他們的人,在網上閒逛,看著別人的親熱,又會想到他們自身的不幸。他們看到親吻或文字上的愛,就以為世界好像都是真愛,再看身邊的他/她,總覺得欠了甚麼;看到別人有昂貴禮物,又會想到對方連一條稍有牌子的手鏈也送不了;看到別人浪漫,就納悶為何對方總是不太重視自己。於是,愈多人看到,想不通,自憐起來,就索求另一半都要這樣做,爭相把自己「最幸福」一面上傳又上傳。尤揚言:你睇下人地 Facebook, instagram幾恩愛幾幸福,點解我地唔得,點解你唔咁對我 ?
傻的嗎?他們為甚麼要發閃光?這樣說,世上有種人,因為本身沒有,所以少愈要向世間證明他們「擁有」。一是用來催眠自己,用其他人的認同來說服自己真的擁有,真的比較幸福,從欺騙別人欺騙自己之中,而令到自己產生幸福的錯覺。退一步來說,他們只想站在云云好像好幸福的人的圈子中不想落伍,做個表面上最幸福的人,所以為了Facebook, instagram上的假像得以持續,為了面子和上傳的責任,他們不可以突然失去,因此就算對方再錯再不適合,也要堅持維持 in relationship。
可悲的是,有人些人為了令其他人覺得他/她是完美情人,所以總是上傳跟對方的甜蜜照,上傳自己的付出,用來吸引較陌生的人去喜歡他們,戀愛對於他們來說只是為自己宣傳的技倆。這種人不見得很愛對方,但很肯定是,他們很愛自己,而且自尊心自信心很高,還可能在爭吵中扮演受害者角色,從而提高人氣,以自己上傳過的「付出證明」去眨低對方價值。每每看到這種人,我都會避而遠之,因為見識過,就知道羡慕不得。
大部分是這一種的,「贏」人心態。正如很多人喜歡裝有錢人,喜歡裝高貴,喜歡裝有學識,喜歡裝聰明一樣,他們喜歡裝幸福。他們覺得,在Facebook, instagram贏了,都叫贏了。他們不介意現實是否有福,但求對方肯跟他/她做一場王子與公主的戲碼,也就夠了。
我是不喜歡以上這種種。你說:別人愛如何生活,關你甚麼事?的確,甚至可以說:不喜歡就別看,不喜歡就UNFOLLOW呀!
同樣地,這樣的宣洩,你們不喜歡也可以別看。但基於人類折墮特性,就算一件事再激心,我們會去管、去令生活有些衝擊,好讓生命連繫了別人,也就不會這無聊。一方面理性分析,一方面又會變野獸去咬人來滿足日常生活中不能發洩的飢餓心理,這就是人類。
在自己說著要悍衛自己言論自由時,不要忘記別人也有同樣份量的言論自由。
離題了,但此文重點在哪,其實不重要。重要的是,它餵飽了我這個小人的飢渴心理。
的確,你可以說:別人的幸福,你看不過眼?與其去責難人,不如管好你自己的愛情!
當然,這樣說也沒錯,但愛情方面,我不需「管」好自己和對方,其重點在於,若那些情侶是幸福的,當然會高興會祝福,但現實是,所認識的那些情侶,在真實現實確實的生活中,卻是相處得差,離離合合,會常跟朋友訴苦;有些甚至雙方都是「玩家」,你有你的「兵仔」,我有我的「囡囡」,當他們口中說著愛得多深時,那些深度,其實是平均分給外的第三四五六......者。
有些人,或是不認識他們的人,在網上閒逛,看著別人的親熱,又會想到他們自身的不幸。他們看到親吻或文字上的愛,就以為世界好像都是真愛,再看身邊的他/她,總覺得欠了甚麼;看到別人有昂貴禮物,又會想到對方連一條稍有牌子的手鏈也送不了;看到別人浪漫,就納悶為何對方總是不太重視自己。於是,愈多人看到,想不通,自憐起來,就索求另一半都要這樣做,爭相把自己「最幸福」一面上傳又上傳。尤揚言:你睇下人地
傻的嗎?他們為甚麼要發閃光?這樣說,世上有種人,因為本身沒有,所以少愈要向世間證明他們「擁有」。一是用來催眠自己,用其他人的認同來說服自己真的擁有,真的比較幸福,從欺騙別人欺騙自己之中,而令到自己產生幸福的錯覺。退一步來說,他們只想站在云云好像好幸福的人的圈子中不想落伍,做個表面上最幸福的人,所以為了Facebook, instagram上的假像得以持續,為了面子和上傳的責任,他們不可以突然失去,因此就算對方再錯再不適合,也要堅持維持 in relationship。
可悲的是,有人些人為了令其他人覺得他/她是完美情人,所以總是上傳跟對方的甜蜜照,上傳自己的付出,用來吸引較陌生的人去喜歡他們,戀愛對於他們來說只是為自己宣傳的技倆。這種人不見得很愛對方,但很肯定是,他們很愛自己,而且自尊心自信心很高,還可能在爭吵中扮演受害者角色,從而提高人氣,以自己上傳過的「付出證明」去眨低對方價值。每每看到這種人,我都會避而遠之,因為見識過,就知道羡慕不得。
大部分是這一種的,「贏」人心態。正如很多人喜歡裝有錢人,喜歡裝高貴,喜歡裝有學識,喜歡裝聰明一樣,他們喜歡裝幸福。他們覺得,在Facebook, instagram贏了,都叫贏了。他們不介意現實是否有福,但求對方肯跟他/她做一場王子與公主的戲碼,也就夠了。
我是不喜歡以上這種種。你說:別人愛如何生活,關你甚麼事?的確,甚至可以說:不喜歡就別看,不喜歡就UNFOLLOW呀!
同樣地,這樣的宣洩,你們不喜歡也可以別看。但基於人類折墮特性,就算一件事再激心,我們會去管、去令生活有些衝擊,好讓生命連繫了別人,也就不會這無聊。一方面理性分析,一方面又會變野獸去咬人來滿足日常生活中不能發洩的飢餓心理,這就是人類。
在自己說著要悍衛自己言論自由時,不要忘記別人也有同樣份量的言論自由。
離題了,但此文重點在哪,其實不重要。重要的是,它餵飽了我這個小人的飢渴心理。
2014年6月15日 星期日
我們的愛情
若你問我,世上的愛情有甚麼不同,我也答不出來,因為每個人也有屬於自己的愛情,同時,每人的愛情卻又是「異曲同譜」。
無論你愛的是誰,都同樣會經歷那些曖昧、接近、心跳、估量、幻想、甜蜜、幸福、吵鬧、不幸、掛念、猜度、緊張、不寧、苦惱、痛、恨、愛、戀...... 程度也許不同,成份或許有別,但我們都會稱為愛情。無論如何的愛情,我們都知道,其實大同小異,其實也只是愛的一個故事,就算動人、平凡,也是人類會有所追求的一種簡單直接又懊人的感情。
可是,愛人很易,相愛很易,接受卻很難。就算有再多不同的愛的故事,人類所接受的,其實只是一小部分。有些人,甚至為愛定下了太多的規則、定義,彷彿少了那麼一點,有那麼一點的不同,愛就成了他們口中醜陋的錯事。他們不明白,愛根本不醜,也根本不美,只是一個人皆有之的單純感情。愛只是感情,本身並無對錯,對錯只是人類的添物,於是,你愛同性?去死吧;你有戀母/父情結?去死吧;你愛一頭動物?去死吧!
這裡,我不是在鼓吹甚麼,而是,別人的感情,為何需要我們添意見?別人就算愛上了一頭羊,也是別人的事,再在你眼中沒道德,他的感情,也不會因為你們的偏見而改變,這是愛,是靈魂的衝動,是一種不會影響到你日常生活(最多影響到你的視覺吧)的愛的表現。從來愛只是愛,本身,沒有道德珈鎖,那些拿著道德在責難別人的人,其實不懂愛為何物,只知道「我們要反對跟我們不一樣的人!」。反對甚麼?「反對他們不道德的行為!」;甚麼行為?「愛的行為!」呵,愛的行為......
有些人,說著無論伴侶變成怎樣,也會一樣地愛她/他。我問過一個這樣說的人:那你女朋友變成男人,你仍會愛「他」嗎?這個朋友沉默了一會,然後說著「她」不會成「他」的。
「如果她真的變成男人,我想,我會接受不了。我不是GAY的。」
「那就是根本不是變成怎樣都愛了。」
異性戀來說,要令他們愛上同性是天方夜譚,但對同性戀來說呢?強逼他們愛上異性也是天方夜譚。但有些異性戀卻打著要改變同性戀的旗號去強逼他們愛異性,把愛扭曲成罪,卻不知同性戀的愛跟異性戀是一樣的,正如我在第二段說過,「無論你愛的是誰,都同樣會經歷那些。。。。。。」同樣經歷,但竟得不到普遍的支持及認同,可笑。
當然,這個情況于我這個泛性戀的人來說,更是不明不白。很多人不像我般公開自己泛性戀取向(甚至我認識的雙性戀也是),原因是害怕,我明白的。異性戀覺得我們濫交;同性戀覺得我們叛逆了他們,所以我的異性戀朋友說我不了解自己性取向,有同性戀朋友說她們不會跟我這樣的人一起,因為我會不知何時找個男人再拋棄她們;甚至我前男友也說,像你這樣的異性戀(他不明白泛性戀跟異性戀分別),會在外面找個女人滿足你另一方面的性需要吧!他們都不懂,我愛的是一個人的靈魂,不是性別,單純是性格。我不濫交,拒絕過很多追求者,只跟過那麼兩個人拍拖(一次四年,一次是現在式),但就被基督徒朋友說我是魔鬼,說我的愛不道德,說我是濫交之材。
所以,甚麼是對?甚麼是錯?我不知道,也分不明白。因為就算同是異性戀一群,也把愛定義得太複雜。竹門對竹門,木門對木門;最好不要是姊弟戀;男人要比女人高和強壯;結婚一定要有戒指要行禮。。。。。。然後網上又一堆人說著甚麼男人愛女人,就一定會這樣做;女人要留著男人,要樣那樣。。。。。。彷彿做少了,就不是愛。當有人違反了以上那一條定律,就會被人放大千倍討論。愛是甚麼?愈來愈難明。
為什麼要逼害?為什麼要把你想像的完美的愛加在別人身上?為什麼要拿著聖經去量度愛?要知道你愛一個人時,對方下地獄你也會跟著去的,因為你愛她/他。若神跟你說:你不能跟你的妻子/丈夫結合,否則你要下地獄,於是你就會不愛對方了嗎?是的話,你這不叫愛,叫自私。同樣,破壞別人的愛,也是非常自私,因為你看到你的「道德」,忽略了愛。愛,也是你們的神所創的,要怪罪的話,可以怪誰,又應該怪誰?逆向地想,難道不會是你們的神為了教導你們生物多樣性,教導你們愛與包容,而創了同性戀,或泛性戀或。。。戀出來嗎?
其實很簡單,當一切發生在你們身上時,你們還會反對屬於的自己愛嗎?
無論你愛的是誰,都同樣會經歷那些曖昧、接近、心跳、估量、幻想、甜蜜、幸福、吵鬧、不幸、掛念、猜度、緊張、不寧、苦惱、痛、恨、愛、戀...... 程度也許不同,成份或許有別,但我們都會稱為愛情。無論如何的愛情,我們都知道,其實大同小異,其實也只是愛的一個故事,就算動人、平凡,也是人類會有所追求的一種簡單直接又懊人的感情。
可是,愛人很易,相愛很易,接受卻很難。就算有再多不同的愛的故事,人類所接受的,其實只是一小部分。有些人,甚至為愛定下了太多的規則、定義,彷彿少了那麼一點,有那麼一點的不同,愛就成了他們口中醜陋的錯事。他們不明白,愛根本不醜,也根本不美,只是一個人皆有之的單純感情。愛只是感情,本身並無對錯,對錯只是人類的添物,於是,你愛同性?去死吧;你有戀母/父情結?去死吧;你愛一頭動物?去死吧!
這裡,我不是在鼓吹甚麼,而是,別人的感情,為何需要我們添意見?別人就算愛上了一頭羊,也是別人的事,再在你眼中沒道德,他的感情,也不會因為你們的偏見而改變,這是愛,是靈魂的衝動,是一種不會影響到你日常生活(最多影響到你的視覺吧)的愛的表現。從來愛只是愛,本身,沒有道德珈鎖,那些拿著道德在責難別人的人,其實不懂愛為何物,只知道「我們要反對跟我們不一樣的人!」。反對甚麼?「反對他們不道德的行為!」;甚麼行為?「愛的行為!」呵,愛的行為......
有些人,說著無論伴侶變成怎樣,也會一樣地愛她/他。我問過一個這樣說的人:那你女朋友變成男人,你仍會愛「他」嗎?這個朋友沉默了一會,然後說著「她」不會成「他」的。
「如果她真的變成男人,我想,我會接受不了。我不是GAY的。」
「那就是根本不是變成怎樣都愛了。」
異性戀來說,要令他們愛上同性是天方夜譚,但對同性戀來說呢?強逼他們愛上異性也是天方夜譚。但有些異性戀卻打著要改變同性戀的旗號去強逼他們愛異性,把愛扭曲成罪,卻不知同性戀的愛跟異性戀是一樣的,正如我在第二段說過,「無論你愛的是誰,都同樣會經歷那些。。。。。。」同樣經歷,但竟得不到普遍的支持及認同,可笑。
當然,這個情況于我這個泛性戀的人來說,更是不明不白。很多人不像我般公開自己泛性戀取向(甚至我認識的雙性戀也是),原因是害怕,我明白的。異性戀覺得我們濫交;同性戀覺得我們叛逆了他們,所以我的異性戀朋友說我不了解自己性取向,有同性戀朋友說她們不會跟我這樣的人一起,因為我會不知何時找個男人再拋棄她們;甚至我前男友也說,像你這樣的異性戀(他不明白泛性戀跟異性戀分別),會在外面找個女人滿足你另一方面的性需要吧!他們都不懂,我愛的是一個人的靈魂,不是性別,單純是性格。我不濫交,拒絕過很多追求者,只跟過那麼兩個人拍拖(一次四年,一次是現在式),但就被基督徒朋友說我是魔鬼,說我的愛不道德,說我是濫交之材。
所以,甚麼是對?甚麼是錯?我不知道,也分不明白。因為就算同是異性戀一群,也把愛定義得太複雜。竹門對竹門,木門對木門;最好不要是姊弟戀;男人要比女人高和強壯;結婚一定要有戒指要行禮。。。。。。然後網上又一堆人說著甚麼男人愛女人,就一定會這樣做;女人要留著男人,要樣那樣。。。。。。彷彿做少了,就不是愛。當有人違反了以上那一條定律,就會被人放大千倍討論。愛是甚麼?愈來愈難明。
為什麼要逼害?為什麼要把你想像的完美的愛加在別人身上?為什麼要拿著聖經去量度愛?要知道你愛一個人時,對方下地獄你也會跟著去的,因為你愛她/他。若神跟你說:你不能跟你的妻子/丈夫結合,否則你要下地獄,於是你就會不愛對方了嗎?是的話,你這不叫愛,叫自私。同樣,破壞別人的愛,也是非常自私,因為你看到你的「道德」,忽略了愛。愛,也是你們的神所創的,要怪罪的話,可以怪誰,又應該怪誰?逆向地想,難道不會是你們的神為了教導你們生物多樣性,教導你們愛與包容,而創了同性戀,或泛性戀或。。。戀出來嗎?
其實很簡單,當一切發生在你們身上時,你們還會反對屬於的自己愛嗎?
2014年6月12日 星期四
信眾 VS 信徒
世上是否有神,沒人敢下定論,就算無神論者也不能證實世上無神。
我曾經是個基督徒,可能是因為由幼稚園到中學都是在基督教背景上學的關係,很自然的就去了教會,也曾吃聖餐,曾決志。可是,我的教徒生涯並沒有很長,甚至於有段時間揚言:若神如此,我必盡一切能力殺神。儘管當時只是年少又不自量力的魯莽之言。後來,我發現,自己討厭的根本不是神,這樣的一個神,我已不論它是佛是上帝是能量還是甚麼,反正解釋不到起源問題的,故且就弄個神的理由出來。這樣一想,神也只是負責創造的力量,至於創造後會做甚麼?可能也只是維持宇宙或空間之間的平衡,它不參與,只是一個旁觀者,一個起源,一個包含了一切善、惡、矛盾、思想、概念、科學、迷信、情感、理性、物質、非物質、反物質的最終能量。這是我心目中的神。
然而,這個言論會被人罵作是魔鬼言論,一個不會被世上大部分人認同的想法,因為宗教源於人類所需,破壞一個人的宗教,等於破壞一個人的支柱。於是,每個教會為了保護他們心目中的神,他們必須去破壞別人的信仰,別人的支柱。本來,信甚麼是沒所謂的,就算你拜木頭為神,對我而言沒有所謂;但若為了鞏固自己的信念而進行逼害、洗腦、強逼其他人也要跟著你們的道路去走,就十分的惹厭。尤其本屬同一宗教,信仰同一神,但又因不同見解而發動宗教戰爭,是愚蠢。
於是,在我看來,教會是沒有言論自由,也沒有民主的地方。任何宗教其實都以洗腦形式進行,但又沒有人反對,有反對的,就當魔鬼論。有時,我想,或許是你們的神看不過眼,看不過教會的行為而派像我這樣的人來反教會。對的,我反教會,但我不反神,而是很尊敬每個宗教的神,我不相信經文上說的神,因那些經書,說到底只是人類寫成,若神真的大能,根本不用經書就可以令所有人一出生就信服它,也不會弄出那麼多的版本。經書,經過翻譯再翻譯,經過千年來不同解讀,本已錯誤百出,亦不合時宜,但仍有人來拿著經書當做真理。當也無妨,真理是甚麼沒人可知,但以此為政治或權利手段去逼害人,離間關係,以地獄恐嚇別人相信就另當別論。
也算了,可是,上過多間教會,「信徒」也不能做到他們強調的友愛、誠實、無私、包容。在教會內也許做到了,但在外面又把他們的教訓忘得一乾二淨。這極其只是信眾,相信了一件事,但是否信徒?未必,信徒意思應是言行一致,做到「信」出必行,為了他們的神,他們會做到最好,而不是沒有了解,單憑感覺信了;只聽別人口中所說,未有出於理性思考地信了,就完了。教會是信眾聚集的地方,太多的信眾以為自己是徒,炫耀著自己的信心,卻又不自知他們正深深地在傷害他們的神。
相信很容易,很容易。
「人類是有缺憾的,所以教會也是有缺憾的。」
我曾經是個基督徒,可能是因為由幼稚園到中學都是在基督教背景上學的關係,很自然的就去了教會,也曾吃聖餐,曾決志。可是,我的教徒生涯並沒有很長,甚至於有段時間揚言:若神如此,我必盡一切能力殺神。儘管當時只是年少又不自量力的魯莽之言。後來,我發現,自己討厭的根本不是神,這樣的一個神,我已不論它是佛是上帝是能量還是甚麼,反正解釋不到起源問題的,故且就弄個神的理由出來。這樣一想,神也只是負責創造的力量,至於創造後會做甚麼?可能也只是維持宇宙或空間之間的平衡,它不參與,只是一個旁觀者,一個起源,一個包含了一切善、惡、矛盾、思想、概念、科學、迷信、情感、理性、物質、非物質、反物質的最終能量。這是我心目中的神。
然而,這個言論會被人罵作是魔鬼言論,一個不會被世上大部分人認同的想法,因為宗教源於人類所需,破壞一個人的宗教,等於破壞一個人的支柱。於是,每個教會為了保護他們心目中的神,他們必須去破壞別人的信仰,別人的支柱。本來,信甚麼是沒所謂的,就算你拜木頭為神,對我而言沒有所謂;但若為了鞏固自己的信念而進行逼害、洗腦、強逼其他人也要跟著你們的道路去走,就十分的惹厭。尤其本屬同一宗教,信仰同一神,但又因不同見解而發動宗教戰爭,是愚蠢。
於是,在我看來,教會是沒有言論自由,也沒有民主的地方。任何宗教其實都以洗腦形式進行,但又沒有人反對,有反對的,就當魔鬼論。有時,我想,或許是你們的神看不過眼,看不過教會的行為而派像我這樣的人來反教會。對的,我反教會,但我不反神,而是很尊敬每個宗教的神,我不相信經文上說的神,因那些經書,說到底只是人類寫成,若神真的大能,根本不用經書就可以令所有人一出生就信服它,也不會弄出那麼多的版本。經書,經過翻譯再翻譯,經過千年來不同解讀,本已錯誤百出,亦不合時宜,但仍有人來拿著經書當做真理。當也無妨,真理是甚麼沒人可知,但以此為政治或權利手段去逼害人,離間關係,以地獄恐嚇別人相信就另當別論。
也算了,可是,上過多間教會,「信徒」也不能做到他們強調的友愛、誠實、無私、包容。在教會內也許做到了,但在外面又把他們的教訓忘得一乾二淨。這極其只是信眾,相信了一件事,但是否信徒?未必,信徒意思應是言行一致,做到「信」出必行,為了他們的神,他們會做到最好,而不是沒有了解,單憑感覺信了;只聽別人口中所說,未有出於理性思考地信了,就完了。教會是信眾聚集的地方,太多的信眾以為自己是徒,炫耀著自己的信心,卻又不自知他們正深深地在傷害他們的神。
相信很容易,很容易。
「人類是有缺憾的,所以教會也是有缺憾的。」
2014年6月10日 星期二
再談六四
六四過了六天,再看FACEBOOK,似已沒有六四的聲音吹出。
是的,二零一四年的六四過去了,就會又再被生活鎖事淡忘。相反,我卻仍看到某些人非常積極地每日在私人FACEBOOK頁面上討論反同,公開指責同性戀是不為神所喜愛的變態行為,六四?在六月三日及四日提過又消失了。這情況當然不止一人,彷彿許多人都重視、介意我們愛上甚麼人,多於重視大部分人口中的公義。
但今天的重點不在討論同運,而是香港人口中最關心的公義。
六四是悲劇,傳媒都懂得去把六四講得有多慘不忍睹就有多苦不堪言。六四是事實,憤怒應該,流淚無錯。但是,我們真正想要的是甚麼?叫中央承認歷史?還是希望中國改革?當年的學生又想要些甚麼?他們是為了甚麼去付出生命?為了香港市民每年的悼念?為了成為英雄?為了每年任由政客利用歷史作宣傳去推高民望?還是為了他們心中堅持的政治改革,一場值得為未來而戰的政治革命?
香港人的六四愈趨形式化,「但有一個夢,不會死,記著吧!無論雨怎麼打,自由仍是會開花」,再這樣下去,我們,當年學生,要的自由民主公義就真的落下「夢」這收場。香港的六四,極其只是一個晚會,一個遊行集會,跟某些人每星期的例行聚會一樣,聚會過後,又如同往常;每年的一刻感動,就只如母親節父親節清明節,只有當天前後記起,是阿,還有這件事,但之後呢?再之前呢?沒有了。若六四仍以這種形式上的哭哭啼啼,完全沒有實在行動,就算中央承認了,都只會錯照認,態度照舊。這種六四,從本質上可以說是偏離了大方向,若繼續只以平反及悼念走下去,將 來的中國,或者香港(好難再講香港不是中國一部分)的民主道路都 仍會有坦克和槍林彈雨。
我們要的是改變未來,而不是一味懷念歷史。當年學生的精神、想法是改進社會,而不是成為英雄或追究死因。一個重點偏離的政治活動,改變到甚麼?甚麼也改變不到。
我不敢說自己對六四的見解完全正確。事實上沒有事是完全正確或錯誤。但是香港人缺乏的是團結和遠見,過於著重眼前利益又易盲目相信政治人物。我也是這樣的一個香港人,所以深知這些缺點非常阻礙香港發展。實際行動比集體回顧強,香港人,願意有真正去戰鬥嗎?
宇原
是的,二零一四年的六四過去了,就會又再被生活鎖事淡忘。相反,我卻仍看到某些人非常積極地每日在私人FACEBOOK頁面上討論反同,公開指責同性戀是不為神所喜愛的變態行為,六四?在六月三日及四日提過又消失了。這情況當然不止一人,彷彿許多人都重視、介意我們愛上甚麼人,多於重視大部分人口中的公義。
但今天的重點不在討論同運,而是香港人口中最關心的公義。
六四是悲劇,傳媒都懂得去把六四講得有多慘不忍睹就有多苦不堪言。六四是事實,憤怒應該,流淚無錯。但是,我們真正想要的是甚麼?叫中央承認歷史?還是希望中國改革?當年的學生又想要些甚麼?他們是為了甚麼去付出生命?為了香港市民每年的悼念?為了成為英雄?為了每年任由政客利用歷史作宣傳去推高民望?還是為了他們心中堅持的政治改革,一場值得為未來而戰的政治革命?
香港人的六四愈趨形式化,「但有一個夢,不會死,記著吧!無論雨怎麼打,自由仍是會開花」,再這樣下去,我們,當年學生,要的自由民主公義就真的落下「夢」這收場。香港的六四,極其只是一個晚會,一個遊行集會,跟某些人每星期的例行聚會一樣,聚會過後,又如同往常;每年的一刻感動,就只如母親節父親節清明節,只有當天前後記起,是阿,還有這件事,但之後呢?再之前呢?沒有了。若六四仍以這種形式上的哭哭啼啼,完全沒有實在行動,就算中央承認了,都只會錯照認,態度照舊。這種六四,從本質上可以說是偏離了大方向,若繼續只以平反及悼念走下去,將
我們要的是改變未來,而不是一味懷念歷史。當年學生的精神、想法是改進社會,而不是成為英雄或追究死因。一個重點偏離的政治活動,改變到甚麼?甚麼也改變不到。
我不敢說自己對六四的見解完全正確。事實上沒有事是完全正確或錯誤。但是香港人缺乏的是團結和遠見,過於著重眼前利益又易盲目相信政治人物。我也是這樣的一個香港人,所以深知這些缺點非常阻礙香港發展。實際行動比集體回顧強,香港人,願意有真正去戰鬥嗎?
宇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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