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31日 星期四

(下)女人需要一個較剛強的女人

(下)女人需要一個較剛強的女人

  上集在網誌登出後,有友人問,女人需要甚麼?若如你所說,豈不世上只剩下「男性」,對天生「女性」化的人可不公平。有上有下,這集還陰柔的妳們一個公道。

  友人甲是個外表瘦弱的男生,對於渴望安全感的女性心目中,少了肌肉保障已輸蝕好一段。但他的安全感全然來自於內心的細膩。友人甲的女友說她可算是世上最幸福的女友,雖然甲沒有大男人性格,沒有粗獷感,斯文瘦弱又陰聲細氣,但卻可令其女友全然的安心,全然這個程度,想必普通人也難達到。

  要說甲懂得女人心理,不如說他擁有女人心理,連女友和甲母也說他有gay潛能,可想然之他那男人身體下,埋的可能是個女同。要男人懂得女人其實不難,甚至可以說,沒有不懂女人的男人,只有不願接受和面對的男性。始於在同儕中,了解女人是一種既令人羡慕又惹人攻擊的可憐生物,最常落得是「怕老婆」或「妻奴」之稱,總有一些「女人嘢」男人會視為禁忌並加以逃避,買m巾,陪同購物,每天見面擁抱傳情短訊外加一句我愛你,有多少願意如此陪同女友又可以帶有葉問威嚴說一句:「我不是怕老婆,是尊重老婆。」?但甲卻全做到,甜膩如每個短訊後都外加表情符號及心心數個就見得功力深厚,每天接送提包之餘,還可以夏天提小風扇,冬天多帶件毛衣,就是心怕女友熱病冷病,這韓劇美景在香港之地出現,再次令我們嘖嘖稱奇。那些網上的「男人愛你就會做的100件事中」(下略100事),依甲女友統計,2年多的仍持續的戀情中,甲自發性做到90%以上,自發性,又是一重重擊。

  當然,這文並不是鼓吹女性們去強逼男友做到以上程度,亦不讚成各位以上項為擇偶條件,更不希望有人斷章取義來令兵仔將軍學習服侍大法。單純想探討一個現象,為何上集的S和今集的甲,在性別模糊下卻成就了非一般戀情?

  社會太重男女分工,雖處21世紀,但男女平等的前提下只造就了更多的爭怨哀苦。原因是,我們把男女平等著眼於男女之上,而非平等,令一眾怒男怨婦把重點放在要對方理解自身的性別上,而非在自己的性別立場上再延伸到對方性別立場看。網上討論,也只會圍繞在「女人多辛苦」,「男人多無奈」,戰火,從來不是解決問題最佳方法,兩敗俱傷落得互相抹黑,公有公說港女難侍,婆有婆說港男無能,同一時間把香港說成只有港男港女存在,貶低對方同時也在自貶身價。我問甲,為甚麼你可以對女友這般無微不至?甲說:「我相信每個人都夢想過擁有段甜蜜戀愛,但最終不歡而散的主因,大多是他們不能放下自己,在對方立場多想。其實放下男女觀念,用自己的方式愛對方,不用理會別人的眼光,對方若是適合你,則亦自然會回報以你想要的東西,(甲女友是十分支持甲的任何決定,並尊重甲的任何空間和愛好),不合的,努力過也沒用的話,就不要浪費時間,多痛也要放手。」他補充,並沒有強逼自己去做甚麼「100事」,亦沒有看過那文,只是自然地愛對方,「每個人愛人的方式都有別,只是你想要的,是否剛好也是對方給予的,僅此而已。」

  甲透露,公司不少男同事偶看到他跟女友互傳短訊,都非常羡慕,有的從來未試過在短訊中打上心形符號,有的一星期只看到對方一面,根本忙得連溝通時間也沒有。對於同事的羡慕,甲只是微笑應對,「我相信很多人都可以戀情順利,但從很多男性友人身上看到,他們不是不夠愛,而是不懂表達。社會觀念限制了男性表達的權利,並為男士加上了很多『閉嘴』藉口,如:男兒有淚不輕落、男人是沉默的愛、男人是要默默付出和承擔等,其實以上我一樣也沒做好。在外受了委屈,我會擁著女友哭訴,真的會哭,她就會溫柔地掃我背;我 愛她從來不沉默,因為愛人不是恥辱,而是榮耀;我付出從不沉默,有時,對方知道你為她做了甚麼,她才會感動、才會快樂。」甲頓一頓,笑了,再道「不是做不到,而是有沒有拋開男性定位。或許在很多人眼中我是另類,但我認為,尊重女性的男人才算是男人;尊重男性的女人才算是女人。或者應該說成『尊重人類』,我想,大家可以理解多點。」


  性別從來不是二元對立的問題,就算性徽不同,或有人說成是心理不同,都不足以斷開男女皆人類的關係。我們為何要為男女標籤上更多分歧,借男女平等之意去扇動更多矛盾和衝突?世界男女大致均等,總不可能以某幾個刻板印象,而要把幾十億的男友定位。戀愛不應分為男女各自責任,而應該看成是二人整體付出和維繫。或者,除去男女二性不談,「愛」就可以更加單純和美好。

2014年7月27日 星期日

(上)男人需要一個較柔弱的男人


  朋友S是個TB類女生,有著大剌剌性格,絕少穿上高跟鞋或性感衣物,甚至搬重物、爬梯子也難不到她的短髮女孩。有人會覺得男人天性愛柔弱,愛温柔香,像S這種女強人,想必男生只會當她是哥們,但她卻有著可觀數目的追求者。

  兩年了,眼看很多「女性化」的女生朋友,不是時常跟男友吵鬧,就是為「男女來自不同星球」的溝通問題而認命;反觀S,她跟男友兩年的戀情,仍如像拍拖兩日般甜蜜,如膠似漆,甚至還可以天天見面卻沒有一次吵鬧紀錄,這高難度戀愛,我們無一不嘖嘖稱奇。S給我們的「忠告」是,男生,有時可能只想要一個較柔弱的男生做伴侶。

  男女問題從來說不倦,不外乎是溝通、信任和理解。社會一開始就把男女明確地分開,要求「男生要像個男生,女生要像個女生」,卻沒有人說要做回自己。從小,女生被灌輸以性感、驕美、淒弱為題去做一個女神,而且亦被灌輸為只有那樣子的女人才會得到男人的青睞。而男生,也被個潛規則影響下,間接地被那類女生吸引,始終社會形成於相似觀念,而觀念又因社會而成長變為大眾潛意識,於是,男女間的距離愈拉愈遠,衝突也愈益強烈。他們互相指責,其實只不過是他們都忘了人類最需要的東西,理解。理解是不分男女的。

  S在女生眼中像個男生,甚至也真的有女同認為她是個TB。可是,S卻在無形間成了某些男生心中得不到的女神。她的忠誠或許原於義氣,因此她與男友總像對親密知己。由於她事事愛親力親為,她跟男友間沒有一種「男生應保護女生,男生應為女生提東提西、為奴為僕」的感覺,取而代之是對等的關係。當然體格上,女生可能還是輸了點,但她不以此為理由,在能力許可下,她是絕不假手於男友。就算在金錢上,也因性格使然而有來有往。她明白獨立的重要性,也清楚金錢得來不而,她說:「愛他,就自然知道他的辛苦,他的辛勞應用在未來和奬賞自己上,反之亦然。當然,他不開心時或他有去努力做好一件事時,我還是會買一些小禮物給他,因為他也是這樣待我,我覺得這樣很開心,因為我們不需為對方負擔甚麼。」

  男女間的不信任,在S眼中是最不可思義的,在訪問她時,(容我這樣說吧,雖然只是朋友間的閒談),她特別強調一件事,「要隱瞞第三者是很容易,至少對我來說很容易,但最難的,(對她們來說)是相信對方吧。就算真的清白,在百般質疑下,最後還是會去找第三者的大有人在,因為這是被逼而成的。」為甚麼?因為破壞信任就等於破壞一段關係。S覺得,男女成了情人,比起做女友時的關係還差勁的話,剛脆做好友算了,好友至少還得到私隱和專重。至於憑甚麼可以信任對方?S身上不難發現,信任自己,就可以信任對方,信任自己所選擇的人,相信自己在他眼中是獨特的存在,就是信任自己基本條件。以前已聽過S發表不少戀愛「謬論」,最為經典可說是她容許男友偷吃一事。那時,友人Y為小三問題煩得很,跟男友關係也快破裂,當然小三是否存在,至今仍是個謎。S得知後卻發揮大剌剌精神說:「那你也去找男人呀!人類本不是專一生物,只是因為你很愛對方,不想把對他的愛分薄給他人才會自發專一。他要是找女人,你也可以找男人呀,反正只是做回人類本性。我也是這樣跟他(男友)說的,他甚至可以找妓女,不要染上甚麼病回來就可以。當然我也可以找男妓,相對嘛!」這可是令在場人啞口無言。當然,S跟他男友互相的忠誠是不容置否。但有著一種微妙感覺,是否因為有自由的信任,才令他男友自動乖乖忠誠?後來才想通,S或許是高手,看準每個人戀愛中的佔有心理才這麼說,「因為不願意看到女友跟其他男人一起,所以自己一定要忠於S一人!」,S的男友必定是這樣想吧……

  很多女生都愛改變男友,至少有迷戀偶像劇的某些朋友確是這樣,除了改變,還會試探男生愛的程度。朋友A有次詐病,要男友立即下班為她買粥,否則分手,最終結果,男的有為她早退,但兩個月後他們也真的分手了。S耻於那些舉動,她要麼愛,要麼不愛,既然只會令關係變差,又為何要做?「是情人就不用試來試去吧,你會試驗朋友的友情嗎?會試驗父母對你的愛嗎?會的話只可以說你心理變態。再者,若你在戀愛中經常想著去改變對方,那你只是跟自身心目中的王子公主戀愛,對方只不過是你把幻想投射的個體。這不是愛,而是妄想和自戀;愛不是改變,是接受和體諒。」S說,「其實男女有那麼難懂嗎?還不都是人類?愛情很簡單,就是愛,不要再添加甚麼『男人真愛你會有甚麼舉動』,『女人這樣做其實是愛得深』了,騙人的,愛才沒有那麼多定義與目的,也不是試驗,愛就是愛,是感覺,不神聖也不卑微,就是愛。很多事情,只要易地而處,你不希望對方改變、試驗和不信任自己,就自然明白不可以改變、試驗和不信任對方。有那麼難懂嗎?或許大家都懂而不做,那代表很多人只是愛自己而已。」


  S跟她男友始於維持著一種好兄弟的愛。不矜持,不驕縱,豪邁爽直,令她可以與男友分享大部分時光。這樣的一個女孩,在大部分女人眼中是個粗魯又不及格的女生,但從他男友的目光中,看出她是個出色的女友。至少,他的男友說過,跟S一起,很舒服,這樣就夠了。

2014年7月23日 星期三

當書展只剩下商業活動

某程度上,一個國家或城市的展覽模式,是反映了該地文化質素及社會重思維的重要指標。記得以前,書展還未被練習和宣傳政見的場所時,偶爾逛過非名牌參展商,還是會找到香港一般少有的文學書籍。當然在現今書展,要找到近代的村上春樹、或中期的尼采、或古代的論語之類的有名書藉或作者叢書,還是很容易,因為是人所共知,所以才容易。相對沒麼有名氣的文學作家,簡單如一本《博科擺》、《死後的四十種生活》等,已在書展的補充練習和嘩眾取竉的讀物洪流裡沉沒得沒跡沒蹤。

可能始終在大專唸過那麼幾年中文,愛好文學創作的同學已不會再在香港書展出現,取而代之的是深圳書誠或台灣誠品,最近甚至連那幾處都沒去,就躲在家中重看舊有書籍,因為他們都心痛認為,香港是沒有滿足到他們對書的飢渴慾望。隨著香港老書店的沒落,書店知道,要生存就要賣有利可圖的書藉,而大部分的人,也只會買有利可圖的書籍,於是,書的門檻降低到:甚麼是書?練習書政見書爭取權益書抵毀意見書和教科書。文學,卻沒有可站的位置,除非你有村上先生的名氣和蘿琳小姐的粉絲數,否則只好跟香港書展說再見。

這年,沒有去書展的朋友多了。連喜愛書本的人都不去書展,書展的意義又何在?以前有間專賣文學類的小檔,檔主是上了年紀,操不純正廣東話的老伯,而檔的大小,也恰好是他一人可獨力看顧的呎吋。遺一遺憾的是,他是個簡體字書檔,在喜歡繁體字的朋友眼中,總會略過,若不是經朋友介紹,也不會踏入。可惜那年是伯伯最後一年作參展商,因為他賣的書跟其他書商不同,沒有練習和知名作家的書,只有少為人知的文學著作和翻譯。當然那些「中文人」朋友在他檔中可找到幾本對口味的,但卻只有那麼幾位人步入。「下年不會再來香港了,因為沒有客人,雖然可惜,但我拿不出香港人喜歡的書來賣,也只好離開。」他說,「反正租金愈來愈貴,我這幾年都賠了錢,也無力再賠。」然後那年後的書展,再看不到伯伯的身影。可幸的是,我們從伯伯身上學到那套護書方法仍猶記得,也總算沒錯過與一個愛書不愛錢的小老闆談過一席話。


以香港人務實性格,搞文化搞藝術是望不可及的事,始終那回事回報率低、投資風險高,而且所需資源、人力和時間不少,聰明的香港人,很容易放棄藝術文化事業,亦很容易把那些充分表達城市文化水平的東西看下去。於是,藝術和文化在香港人手中,漸漸變為用以嘩眾取竉之物,畢竟嘩眾取竉既能賺錢,又可與文化沾邊,何樂而不為?只可惜香港人對此要求極低,不是嘩眾不可成為藝術文化,而是太重於取竉,在本身而無「低蘊」的民眾手上,諷刺嘲笑與對口味行先,於是低俗文化也搞得多是有低俗而無文化,少有文化的,又被投訴說看不懂。這不是香港人的錯,原本就不是,但傳媒人,你們做就了一個怎樣的香港,香港人就以怎樣的形態出現,威力之大,足可引導社會,動搖社會人心,從而影響風氣,再塑做出一個人群假像去渲染其他人,羊群心理下,社會成形。於是,書展也漸漸成了補充練習特賣場,而舊書店也只可成為回憶。

2014年7月22日 星期二

太懂得存在

  「生存有甚麼意義?目的是甚麼?」可以回答你,「沒有目的,本身也似無意義可言,而生存只是步向死亡的一個過程。」

  既無目的可言,意義又不明確,那為何又要誕生?因為目的是你誕生的理由。我們出生,才可為自己找到目的,並無沒有目的的人生,只有漫無目的的生活。我們生存,以香港為提,很明確就是讀書、競爭、來一場太多定義規限下的愛情、拼命賺取金錢,買樓、供樓、可以的話供車、旅遊、追逐名牌,然後面對昂貴的醫療費用、和年齡抗爭、看骨灰位,死去。是的,內容或會有些微分別,但無論貧富貴賤,結局也是死亡。很多人把死亡看成是一種終結,然而,死只不過是生的一部分,死亡,反而才是生存的意義。沒有死亡,就沒有任何意義可言,因為有時間限制,所以才令我們一直對生存患得患失,才會懂得後悔,然後懂得珍惜。

  可惜,我們都知道社會不應該是這樣的,人不應該付出自己寶貴生命拼命打工後,卻在自己人生旅途上沒為自己好好活過。既然死亡不可避免,那為何匆匆人生,我們卻不可以盡量快樂地過?盡量令自己無憾無悔?既然最後結局一樣,又為何我們會那麼介意輸贏、介意現實?我們介意的,應該是沒有為自己活過才對。人類是很奇妙的生物,我們都知道理所當然的事,未必全對,也未必合理,不過因為社會現象是這樣子的,夢想始終是夢,除非你的夢想是做個有錢人,這才可以勇敢地稱為理想。但翻看小學或中學功課,當年親手寫下的「我的夢想」,有多少人真正做到了?又有多少人帶笑而過,落得一聲遺憾,笑得出一句少年輕狂,轉頭又營營役役過活?我們都知道,這個地球很有問題,但只有人發聲,沒有人敢於改變。夢想再大但對比於生活都只是一樣可以放棄的遺憾。

  一是我們都太自卑,作為群體生物,看著大部分人的生存模式,很難不插一腳,以求同存。少年或會可不理世俗目光而衝,不過中途,現實又會伸出爪牙把你壓下,再多的勇氣,也要某程度的屈服,彷彿不踏著自己厭惡的事,就實現不到夢。於是我們為了生存,只好放棄活著的權利。二是我們總以為時間還長,以「再等一下」為提,把事情拖到無法挽回,才知道時日無多。有的東西,你找到了一個藉口,都會把實現率降到貼近零。我們都知道,但膽怯得一步也跨不出,最後只好對著充滿熱忱、希望的下一代說「世界就是這樣,還是面對現實吧!」世界當然會是這樣,因為我們都覺得世界就是這樣嘛,所以世界也如我們想像般運作,不合理、痛苦、掙扎,又可維持平衡。我們都很清楚,人類是一堆團結的散沙。

  活著,自己想做甚麼就做,不要給自己借口,沒有資源是個很方便的藉口,可是,真的想去逹成一件事,就會試盡各種方法,有太多的事,不是沒有資源,只是你未找到合適自己的方法去面對而已。因為我也是人類,所以知道。要記著,與其生不如死,不如去死,不想死的話,就行動。生存重要,活著更重要,因為活著,才可證明你生存過,單純生存,就只是一張沒填過顏色,或是被人弄髒了的畫紙,沒有屬於你的痕跡,連錯敗都沒有,甚麼也虛耗。


  既然始終一死,沒有輸贏的話,何不在短短時光中開心活著?若你的生活太多哀怨,只因你太懂得存在。

2014年7月15日 星期二

瘋與正常

正常的定義在於數量多寡,只要合乎普遍性,那麼,男生穿著吊帶裙子襯上籃球鞋畫上妝容頭頂地中海身上滿是洞洞和刺青也可以是正常人,只要大部分人都樂意跟著做就可以,但這個社會不是,卻會說你是個瘋子。

問題:若一個「正常人」走進一個聚滿「瘋子」的地方,基於正常的標準取決於多寡,請問「正常人」還算是「正常」嗎?在「瘋子」的世界,24小時把手指含在口內才算是正常表現,那一個「正常人」若用的思維判定他接受不了這種行為,他還算是這世界中「正常」的一群嗎?

這個問題原本已設定為多少的取向,以及行為的處理,當然,以一個現今的「正常人」邏輯,24小時把手指放在口中當然荒謬可笑,可是,在一個充滿「瘋子」的地方,尤以「瘋子」為中心的權利之地,就算最荒謬的事,只要加上一個看似成立的合理性,或是把事情理化,我們認知中的「正常人」也會隨時間習慣性把手指24小時含在口裡。他若有下代,也必會教導子女要跟從社會的「正常」辦事,然後的然後,有一天有人指出,把手指24小時放在口中是很白痴的行為,於是他選擇做回自己,然後的然後,你便會跟著子女一起磯笑那人的「瘋子」行為。但為什麼一定要把手指含在口裡?已沒有人能回答,或者答案很簡單,因為其他人也是這樣做嘛!

社會上多多少少也會有一類看似理所當然,但又不一定合理的事,無形地把很多很多的人規範了,也把所有人定形在一個「可接受」範圍,以換取社會的安寧,或以反映一個民族性,或以界定一個性別、限定年齡應要做的事,應要取向的感情。由於繁榮來自安定,在經過多年多代的定形和發展下,社會進步,但隨之也有東西無聲無色一直退步,包容、接納、關懷、多樣多發性思維、同理心等等。例如,男人外遇,是犯了所謂「所有」男人都會犯的錯,縱然女人有多不情願,在一定的環境下,只嘆一句無奈,並說是男人天性使然,是「正常」的;女人有外遇,必然是紅杏出牆,是賤貨,不知廉耻,這是「不正常」的行為。這已是一個24小時含著手指的荒謬,或者更荒謬,但我們接受了,不公平地把「正常」與「不正常」用性別美麗地包裝起來。其實人並不專一,但只是我們不願傷害了我們所愛的對方,也不願分薄彼此的愛,就自發性專一起來,否則,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多夫多妻其實沒有問題,只要分配恰當也是當時人的事,與其他人無關。這是事實,但這樣說的人,只會判定為「瘋子」,好聽一點,浪漫破壞者,壞一點,道德淪亡製造者。

或者以上太富爭議性。談談另一可笑的地方,職業。「正常」情況下,我們會希望子女成龍,不是醫生律師護士會計師也好,是文員研究員空姐營業員亦好,總不會有家長說希望子女做清道夫。我們需要清道夫的同事,也在歧視他們;我們口說職業無界限的同時,卻已為下一代訂了一定規範的理想職業。一偏離了人們認知認可範圍,你便是「瘋子」。

這時代,倒模的「正常人」多的是,甚至為何做了正常,他們都不得而知,或說為什麼這是正常,都不得而知。但從各人的意識深處,總有一絲「為什麼我要這樣?為什麼我必須跟他們一樣?為什麼這是荒謬的,應該改變的,又無人願意改變?為什麼這地球好像發達了,但又敗壞了?」的感覺。於是,有些「瘋子」憑著自我而成功了,得到成就;有些一輩子也只是個「瘋子」,但或多或少,「瘋子」是是活在「正常」的陰影中,在那純真和天性中抓著不自由的癢。

2014年7月1日 星期二

香港不需要博愛座

社會中久缺的才會偍倡,偍倡卻沒教導的,只叫標語:標語沒人理會,也只是裝設品。

在一系列的宣傳下,甚至有民間團體發起了讓座聯盟,好像是說,加入了聯盟就有義務用行動去支持讓座行為。事實上,沒有加入的人可以忽視讓座的重要嗎?或者說,加入了,就跟加入學校社團一樣,總有些人熱心參與,有些人出席率卻是久久未能破蛋。團體的存在目的是好的,可香港人特性是一頭熱,二頭冷,三頭問你是甚麼。

讓座是自小教導培養的習慣,與其稱為美德,不如叫做人之常情。有些事明明只算得上的兵家常事,但因為後人忘了,或因社會風氣使然,日常小事也可升格為美德,如「準時」是輕如自出娘胎就該懂的道理,卻被現今人覺得是聖人的特質。因為是聖人才配,為了獎勵「日常之聖人」,我們有勤工獎;為了提醒「日常之聖人」,我們有博愛座。可惜,一切的獎勵或提醒,只換來更差的未來。因為獎賞是bonus,提醒限於「提」,沒有強制成份,也沒有被教導成為日常行為,亦因一切「美德化」而令下一代有了藉口:「那是聖人的行為,我只是普通人,普通人只要穩穩定定,隨著自己喜歡的步伐而行就可以了。」結果只有愈來愈自私的風氣,對於教育毫無增長用處。

有些人或天生內疚感比「常人」高,所以他們不會坐博愛座,也會限制自己準時上班。但其實,博愛座在紅紅的哈哈笑貼紙之下,只是過往普通座位,跟普通的生活,構成了對等關係。某程度上,博愛座原意是,見到有需要的人,就優先讓出博愛座,或大概只是個提點,每個座位其實都是博愛座。可是,有內疚心的人不敢坐下,就算是身體不適,也會因自己看上去跟常人無異而拒絕坐下(女性尤其明白,那幾天的累人),這博座的名銜,對他們來說只有罪孽意味。沒錯,就算不是內疚心極高的人,普通人看到有外表正常的人,大條道理地坐在博愛座上,也會有一定評擊,尤為現在最愛的網絡審判,拍個照上傳可以大肆批評。博愛座,若你非身體殘障到一定程度,千萬不要坐下。這是一個分類椅,椅子本身沒有分類了你,但可以影響人心把你歸類。

不過,博愛座現在也許也成為很多人心口藉口。甚麼叫有需要人事?只要我覺得自己有需要就可以了。「上班很累,有位就坐,我累我就有需要。那個年輕人弄傷腳?年輕人嘛,我累,我更有需要。」或者再甚「我又不是坐在博愛座上,為甚麼要我讓座?你有需要就去找博愛座呀!求人讓座呀!這是給正常人坐的,傷殘就滾邊去!」......有讀者或會覺得小題大造了,很少人會這樣想的,那可要稱讚你的純潔之心,因以上的例子,本人是看到不少。

那些藉口,那些扭曲了的思想是如何引發?為什麼博愛座愈是推行就,社會卻愈不博愛?為什麼中國講文明,但文明不了?關鍵在於博愛是全民教育,但一兩個博愛座就是本身上的殘缺。因為社會不是只要一兩個人的少數博愛,而是全民一起進步。可惜,他們沒有膽量把所有座位設為博座,也沒有試圖取消所有博愛座。在教育人民不可有自私之心的同時,一兩個殘存的博座其實是增加了群眾的自私心態。任何事都不宜下太多定義與條件,與其要人們懂得身處地,不如從小搞個體驗活動,讓青年打上綳帶石膏,「成為」一日行動不便的人,走出學校,體驗一下不能理解之苦?否則,禮讓之邦裡,禮讓的對象只會變成自限於自身,或與自身有關係利害之人上。

博愛,縳愛,薄愛,還是虛愛?以前的香港不需要博愛座;現在的香港也不需要博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