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確,你可以說:別人的幸福,你看不過眼?與其去責難人,不如管好你自己的愛情!
當然,這樣說也沒錯,但愛情方面,我不需「管」好自己和對方,其重點在於,若那些情侶是幸福的,當然會高興會祝福,但現實是,所認識的那些情侶,在真實現實確實的生活中,卻是相處得差,離離合合,會常跟朋友訴苦;有些甚至雙方都是「玩家」,你有你的「兵仔」,我有我的「囡囡」,當他們口中說著愛得多深時,那些深度,其實是平均分給外的第三四五六......者。
有些人,或是不認識他們的人,在網上閒逛,看著別人的親熱,又會想到他們自身的不幸。他們看到親吻或文字上的愛,就以為世界好像都是真愛,再看身邊的他/她,總覺得欠了甚麼;看到別人有昂貴禮物,又會想到對方連一條稍有牌子的手鏈也送不了;看到別人浪漫,就納悶為何對方總是不太重視自己。於是,愈多人看到,想不通,自憐起來,就索求另一半都要這樣做,爭相把自己「最幸福」一面上傳又上傳。尤揚言:你睇下人地
傻的嗎?他們為甚麼要發閃光?這樣說,世上有種人,因為本身沒有,所以少愈要向世間證明他們「擁有」。一是用來催眠自己,用其他人的認同來說服自己真的擁有,真的比較幸福,從欺騙別人欺騙自己之中,而令到自己產生幸福的錯覺。退一步來說,他們只想站在云云好像好幸福的人的圈子中不想落伍,做個表面上最幸福的人,所以為了Facebook, instagram上的假像得以持續,為了面子和上傳的責任,他們不可以突然失去,因此就算對方再錯再不適合,也要堅持維持 in relationship。
可悲的是,有人些人為了令其他人覺得他/她是完美情人,所以總是上傳跟對方的甜蜜照,上傳自己的付出,用來吸引較陌生的人去喜歡他們,戀愛對於他們來說只是為自己宣傳的技倆。這種人不見得很愛對方,但很肯定是,他們很愛自己,而且自尊心自信心很高,還可能在爭吵中扮演受害者角色,從而提高人氣,以自己上傳過的「付出證明」去眨低對方價值。每每看到這種人,我都會避而遠之,因為見識過,就知道羡慕不得。
大部分是這一種的,「贏」人心態。正如很多人喜歡裝有錢人,喜歡裝高貴,喜歡裝有學識,喜歡裝聰明一樣,他們喜歡裝幸福。他們覺得,在Facebook, instagram贏了,都叫贏了。他們不介意現實是否有福,但求對方肯跟他/她做一場王子與公主的戲碼,也就夠了。
我是不喜歡以上這種種。你說:別人愛如何生活,關你甚麼事?的確,甚至可以說:不喜歡就別看,不喜歡就UNFOLLOW呀!
同樣地,這樣的宣洩,你們不喜歡也可以別看。但基於人類折墮特性,就算一件事再激心,我們會去管、去令生活有些衝擊,好讓生命連繫了別人,也就不會這無聊。一方面理性分析,一方面又會變野獸去咬人來滿足日常生活中不能發洩的飢餓心理,這就是人類。
在自己說著要悍衛自己言論自由時,不要忘記別人也有同樣份量的言論自由。
離題了,但此文重點在哪,其實不重要。重要的是,它餵飽了我這個小人的飢渴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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